会计与出纳应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首先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再就是要严格按制度办事。
货币资金收支应由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分工负责、分别办理,职责分明、职权分离。
出纳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收支原始凭证的保管和签发、日记账的登记。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不得经手现金;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并且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都必须通过经办会计在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记账凭证,然后由出纳员检查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后办理收付款,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会计和出纳任何一方都不允许能单独取得大额现金或转帐,所以支票由出纳保管,而印鉴应由会计和出纳分开保管。
会计应经常不定期对出纳现金盘库。
简单的说,出纳不允许登帐,收付款凭证由会计制单,经主管审核后,由出纳负责现金收支。现金的付款凭证上一定要有经办人签字,收款凭证后附件必须得有出纳开具的收据,且出纳必须保存好已开具的所有收据,以便核查。
报销的业务在内部审批的手续上要完善,要有经办人(报销人)、验收人(证明人)、会计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等几处签字。凭证附件一定要齐全。
出纳不是会计来监督做事情的,应该制度监督,会计需要按制度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劵与会计账上的登记是否相符。
至于出纳总是不主动交单,是你们程序设计问题,可以修改一下流程,如,增加出纳付款前必须会计核对(稽核),这样单子就能及时给你了,而不是你追着要。
总之,制度和流程是最好的控制方法,否则别人还会认为你多事儿,倒不利于你的工作了。有时做好本职工作不仅需要责任,也需要智慧。
仅此建议。
所有涉及库存现金的科目都不允许出纳做,因为有时会涉及到有人用现金销账,或是现金退还,如果出纳不说谁都不知道这笔钱哪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