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依法离职需要提前3天报告公司。
劳动者想在试用期离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试用期
劳动者想在试用期离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试用期离职报告〔切记:要求公司在劳动者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公司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公司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公司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离职,员工可提前3天告知公司,注意啊,这个告知不能是口头的,而应该是书面的或者电子版的,也就是要有留痕,证明你已经向公司发出了离职申请。
2,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员工工资,所以你不会被扣工资的,如果公司扣了,直接向劳动仲裁中心投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