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如下:
农村开荒地有长期使用的权利,但有无补偿各地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农民是响应政策谁开垦谁受益,九十年代才把大批的荒地变成良田,付出一生辛勤乃之两代人努力奋战开垦些土地,投力,投资,投心血,荒地变粮田,至今也没存有余钱,全花费在改地打井买机器。现在普遍基层政府人员怕勤快的农民生活有好的改善,千方百计算计/有的这些辛勤付出之农民,勤快的农民真的很伤心,
他们现在穷疯了想法坑人,我们村要每亩100,
五大连池市太平乡平安村,村里收费每亩150元,真的是穷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