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已经到期 业委会可以与其解除合同吗 非得召开业主大会吗

2025-04-14 20:59:50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必须召开业主大会,才能和物业公司解除合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
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也有同样的规定:
第十七条,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可以看出,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大会的职能。业委会不能越俎代庖,擅自单方和物业服务企业解除合同。
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属于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职能是执行和监督履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业委会不能代替业主大会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