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作废与开具红字发票是两码事,只有本期开出的发票可以作废,跨期发现开错的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开红字发票
(1)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情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
其具体流程主要包括《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填开、《信息表》的校验和红字专用发票的开具三种环节。
步骤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同时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步骤二: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步骤三:购买方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需要提醒的是购买方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