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税〔2015〕104号《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可见,只有符合上述日期规定条件及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才可减半缴纳车辆购置税;3、请针对实际购买车辆相应事项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