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看项目的性质是什么?如果是国家土地储备一级开发,肯定要适用相应的征收补偿政策。
2、如果是旧村改造的话,就等于“自家的日子自家算计着过”,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拆迁”,无需建设部门的行政许可,也就不必严格执行相关拆迁条例,只要符合自村情况就行,但也会参照现有国家政策执行的。
3、规划这东西不是自己村里能做的,如果是为了完成规划,肯定就是政府牵头了,要走正规的拆迁程序,执行相应的文件就是必须的了。
4、但要注意,即使是政府牵头项目(例如土地一级开发),也不是所有的拆迁都要走正式程序(即领取拆迁许可证),如原来的“绿隔项目”和现在朝阳区普遍实行的“房屋腾退”,这都是储备操作的变通。
5、最新的政策是431号文,还有87、124什么的,可以去北京建委的网站上看看,这些文儿那都有,但所有的政策都有严格界定的适用范围,并且所有的拆迁政策条例都只对有“拆迁许可证”的严格意义上的“拆迁”项目起作用,其他形式的拆迁在政策上就会稍微灵活一些了。
再有,奉送你几句话,法规这东西了解了解就行了,不能较真儿,关键还是要看具体执行的政策,别用死规矩把自己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