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开了现金收据却没有见现金但有经理打的条子出纳有什么责任?

2024-12-02 11: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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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涉及企业制度。从你的问题来看,公司规模不大。
1、经理是谁?是BOSS吗?核心问题是“经理”有不有这个权限。如果有这个权限,出纳没有什么责任;如果经理没有这个权限而出纳不经许可就这么操作了,是“串通”作案,不仅违反了会计制度,可以说是犯法了。
2、如果“经理”有这个权限。那会计记帐:
借:现金
贷:应收帐款——***(现金的来源)
借:应收帐款——***经理
贷:现金

第一笔分录表示出纳收到了现金;第二笔表示现金借给了经理。 现金收据作为第一笔分录的附件;经理打的条子作为第二笔分录的附件。

从上述分录来看,现金见或不见都没有实际意义,不必过于教条。会计是要服务于营业的。而营业是多种多样、灵活多变的。当然会计有监督营业的责任。对于这种“飞帐”的业务,需要及时指出。尤其是“经理”是部门经理、职业经理人等”超权限“的行为,一定要及时发挥监督职能。

回答2:

1,如题所指就是常言的白条抵库,出纳违反了现金管理制度。
2,开了收据却没有收到现金,出纳没有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如实操作,虚开收据。
3,严格而言,该情形归属于现金盘亏性质,出纳需要担负直接责任。
4,需要指出的是,经理也需要担负一定的领导管理责任(违规打白条)。

回答3:

实际就是出差人回来拿票据报销,你开收据是正常的,票据就等于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