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企业名单有什么影响

2025-03-23 0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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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失信企业会被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如果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