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为了孩子的事和前妻还住在一起的话,一起去见朋友的时候向朋友介绍她的时候怎么说好呢?

2024-12-03 23: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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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了就说明你们不是夫妻了,就应该互相尊重对方,不知道你为了孩子的什么事还要住在一起,是借口吗,俩人还能一起去见朋友,可见你们虽然分手了,彼此之间还可以正常相处,那介绍给朋友时就有两种说法,如果朋友不知你俩关系,就说她是你朋友,如果知道你们以前的关系,可直接说是前妻,但是已经离了,除非还有意复婚,否则少往一起凑和,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回答2:

离婚之后为了孩子事和前妻还住在一起,朋友如果知道你们离婚了的话,你可以告诉你朋友,这是你前妻。如果不知道,你可以告诉他,这是你孩子的妈妈。

回答3:

离婚后,无论是否为了孩子,还和前妻住一起的事情是这样的。
如果前夫有住处的话,应该搬出去住为妥。
如果,前夫没有住处,前妻也同意住一段时间的话,也是可以的。
如果觉得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才能重新成为合法夫妻。
下面是复婚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