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都是差不多的。劳动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所需要材料如下:
1、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并应有投诉人的签名或盖章。
2、投诉人证明材料,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登记资料确实不能提供的,经说明后可不提交。集体投诉推荐代表的还需要提交推荐人签章的推荐委托文书。
3、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必要证据材料以证明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如证明劳动关系及与投诉请求有关的证据材料。具体事宜可以直接咨询劳动局,以劳动局的要求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1、发生劳动纠纷,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劳动仲裁的优势是,属于准司法程序,经过劳动仲裁委出具的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劣势是,如果劳动者自己对劳动法方面的知识不懂,需要请律师,如果涉案标的不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尴尬;
3、劳动监察大队的优势是,不需要太多的证据,不需要花钱找律师,只要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即可;劣势是,各地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力度并不太严,到最后可能会不了了之。
如果从时间效率上来看,在一线发达城市,投诉后劳动监察部门会及时处理纠纷,而劳动仲裁除了需要走时间程序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应诉的能力,同时即使有了仲裁结果,如果用人单位不服裁决还会提出向法院申请诉讼,拖延时间更久不利于纠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