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国内各单位聘请外教必须通过所在地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检查,并经国家外国专家管理局批准取得聘请外国教家资格方可进行招聘,申请外教招聘资格的程序如下:
1.由需要招聘单位向其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同公安、政府外事主管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到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申请单位涉外管理制度;
②申请单位为外教提供的生活设施水平,检查是否符合标准;
③申请单位有无专职外教管理队伍;
④申请单位有无安全组织等;
3.通过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后,向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省属院校直接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
4.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分两次会同省外办、省公安、省安全部门对当年度申报单位进行复查,复查通过后报国家外国专家管理予以批准;
5.国家外专局正式予以批复,申报单位正式获得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资格。各单位每年还要接受年检。还要接受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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