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办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是一定要教委的办学许可证?

2024-12-03 08: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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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家教类的就直接找工商局办个家政服务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培训类的执照 , 工商不受理的。

正常的文化艺术类的去教委审批,  民政局注册。

技术类的去劳动局审批,  民政局注册。

培训班是没有营业执照的,这个不属于经营性质。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申请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拓展资料:

培训市场很大,也很有前景,已经非常细分化,并且在很多地区,计算机培训,英语培训,已经把很多市场做烂,很多传统的招生方法已经不适用。

据国诚招生策划市场人员统计,每年有30%的培训机构新增,也有30%的培训机构倒闭。找到合适有效的推广桥梁,成为培训机构发展壮大的根本! 俗称生源!

如何解决生源,最根本的就是创造咨询量。无论是媒体推广,渠道合作等目的都是为了增加曝光率,增加咨询量。用传统的招生手段已经无法满足招生需求。

从培训行业竞争主体来说,由于其发展的历史背景渊源和可把持、可利用的教育培训资源、教育市场的不同,其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也不尽相同,下面作一简略的分析。

(1)政府部门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或培训中心。

它们是国家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是培训市场的新力量。

(2)各行业协会组织

国内的各行业协会组织最近几年的发展速度迅猛,好比: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等都在全国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3)高校专业院系与培训公司

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一直是培训市场中的热点人物,是决定培训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高校各院系利用自身的专家优势,开设各种专业的培训,具有核心的竞争优势。清华大学的清华大学领导力培训中心、北大的光华管理学院。

(4)中国高层管理培训机构类型划分

海外商学院,其高层管理者培训原汁原味;中国大型企业的大学、学院,如华润集团的华润大学以及海尔等都已经有自己的商学院,由企业的商学院做高管培训;跨国公司的商学院,如惠普大学过去这些企业大学主要为公司内部培训,向客户开放;

(5)职业教育集团

在中国,有很多职业教育集团,也就是职业培训机构,他们一般都是办学时间长,拥有自身的一套教材以及教学理念,这其中又分中外合资以及本土企业,中外合资的一般都是引进国外成熟的教育培训理念,比如源自北美加拿大的达内科技,在美国纽约上市的安博集团,而在国内的本土企业中,最著名的就是北大青鸟,新东方、、第一学国际教育等。这些培训机构一般都办学时间都在5年以上,而且其机构基本遍布全国,拥有雄厚的资源。

(6)国外的培训机构在中国授权办学考证

也就是所谓的“洋证书”,即国外一些著名的培训机构在国内授权办学招生,借助国外的成熟技术和师资资源,体现西为中用的最佳组合,考“洋证书”逐渐也形成了一股热潮,像AACTP、ACCA、CFA、CFP、雅思、托福、托业、BEC 等,种类繁多,且大多都被国内的外资公司高度认可,成为职场人士升职加薪的筹码。

(7)各地一些当地小培训机构

因为如今没有一个标准出台,因此在各地,有很多的小职业培训机构,有的甚至还没有资格证书,就租几间教室就开始招生授课,这个对培训学员没有一点保障。

因此参加职业培训的学员应该认真选择培训机构,一个好的培训机构,将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职业生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培训机构

回答2:

  1. 家教类的就直接找工商局办个家政服务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 培训类的执照 , 工商不受理的。

  3. 正常的文化艺术类的去教委审批,  民政局注册。

  4. 技术类的去劳动局审批,  民政局注册。

培训班是没有营业执照的,这个不属于经营性质。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申请条件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许可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本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2)民政部门现场勘察、核查、做出决定;
(3)民政部门向符和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登记证书》,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新闻公告。
许可期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3)场地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章程草案,其中内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程序,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