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写女方再婚男方要回抚养权合理吗

2024-11-23 10:19:3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离婚协议上写女方再婚男方要回抚养权不合理,任何地方都不会支持这种主张。
  婚姻法规定婚姻是自由的。但是抚养权需要离异双方本着孩子虽大利益为出发点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规定孩子2岁以内属于哺乳期,有女方直接抚养。孩子超过10岁情况下需要征求孩子意见,看孩子愿意跟谁一起生活,孩子2--10岁,需要双方协议孩子抚养权归谁。
  打不成协议前提,双方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离婚我国只有两个地方办理:民政局和法院。不管哪里办理离异手续,都会要求离异双方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

回答2:

上述条件不合理。
因为离婚后,双方都成为独立的自然人,不再具有夫妻关系,按照我国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离婚后,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再婚、重新组成新的家庭。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自由。如果以子女抚养权归属作为要挟,这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如果对方害怕子女受委屈,可以在以后拿出子女受委屈的事实依据,向法院起诉,以事实要回子女的抚养权。

回答3:

男方怕女方再婚对孩子不好,合理。
法律没有这方面的禁止规定,所以合法

回答4:

这当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我们都有离婚自由,也有在离婚之后,再次结婚的自由,以抚养权来限制再婚,是不可以的!

回答5:

我是离婚,不要抚养权还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