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就是自考的档案(材料)。这个已经发给你了,那么原来那个自考函授报名点是没有你的档案材料了。
2、看你问题,我估计现在是有其他的单位要你的整个“人事档案”,这是从初中到你自考毕业为止的全部档案。这个档案一般在你以前的学校或者户口所在地的人事局档案管理部门里面。你要先找到具体它存放在什么地方,然后把这张“毕业生登记表”进行合档(放到你原来的档案中去)。人事档案个人是不能保存(取走)的。你只要告诉需要你档案的单位,你的档案的存放在哪里,那么这个单位就可开具《调档函》,然后,档案管理部门会寄送给这个调档单位的。
自考的本科毕业生也应该有学籍档案,即你的各科成绩登记表。如果学校没有给你,你可以向他们索要,或到学校的档案室复印你的各科成绩登记表,然后吧你的毕业生登记表和成绩登记表装入档案袋中(某校自考办档案室有专用的该校档案袋)。这就是你的 学籍档案。
自考属于非统招类高校毕业生,办理程序如下:
非统招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手续办理程序
非统招毕业生在本省企业事业单位择业,原则上实行聘用制,也可以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择优录用;在机关择业,按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干部)的政策办理。“毕业生”交流到外省择业,凭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有效证件(用人合同或协议等),办理聘用交流手续;也可以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对符合干部条件的办理录用交流手续。
各省国家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录用非统招毕业生,必须按照政府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申报计划,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择业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非统招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或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领取《XX省国家不包分配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推荐表》(附件,以下简称推荐表);
(二)非统招毕业生持《推荐表》在全省范围内自主择业;
(三)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后,由用人单位与非统招毕业生签定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经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鉴证后生效。省属和中央在本地的企业事业单位接收“毕业生”的聘用合同,由省人事厅鉴证。
非统招毕业生被聘用后,可以在全省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由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动,也可以进入人才市场进行交流。
经政府人事部门鉴证聘用的非统招毕业生,享受以下待遇:
1、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工资、住房、休假等待遇;
2、参加社会保险;
3、可以报名参加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开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4、聘用期间计算工龄;
5、可按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
全民所有制单位聘用的毕业生的档案,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管理,也可以实行人事代理制,由用人单位委托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非全民所有制单位接收的毕业生的档案,由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毕业生”毕业时未找到用人单位的,由学校将毕业生档案移交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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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登记表,也可能有其他的,其实就是档案,应该在你毕业的时候放到档案袋里一起交给你了,自考办应该没有其他档案了
如果没给你档案袋,应该不太可能,你可以咨询自考办。如果你是档案袋丢了……那也试试资讯自考办把。
那个档案袋可能是开口的,要自己粘起来,粘前最好把要放进去的文件都复印一份……毕业证别粘里头
那个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去相关单位打印自考成绩单,这两样就基本构成档案了,毕业登记表不是写着同意毕业类似字样嘛!就可以证明了
自考本科就一张毕业生登记表。没有什么档案了。不想统招有学籍档案,各种奖章等。不过你可以合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