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滞纳金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已于4月1号实施。根据以往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滞纳金,没有对罚款上限作出规定。以200元的罚款为例,每天的滞纳金是6元,逾期一年未缴的话,罚款总额是200+6×365=2390元,滞纳金是本金罚款的近11倍。根据新规,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罚款,但加收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也就是说200元的罚款,最后所缴罚款总额不会超过400元。
只要没拿到处罚决定书就没有滞纳金,如果当时已经开票的话,一天是千分之三的滞纳金,但是最多滞纳金不能超过你罚款的本金,也就是说不管你什么时间去交最多就是多100的滞纳金
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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