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行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研究阶段的特点:
在于其属于探索性的过程,是为了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从已经进行的研究活动看,将来是否能够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此,企业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应予以费用化。企业应根据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在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期末应根据发生的全部研究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
开发阶段的特点:
相对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完成了研究阶段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企业自行研究开发项目在开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关注:
(1)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2)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才能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首先在研究开发支出中归集,期末结转管理费用)。
(3)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条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