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需分户口,村委会不给开证明,能告村委会吗

2025-04-02 2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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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离婚了,户口没转回来,那边村委会来找,应当是督促办理户口信息更正。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回答2:

您好,向您所述涉及行政诉讼,建议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