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动离职 有什么不良后果吗

2025-01-19 02:27:3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

回答2:

回答3:

自动离职的话,公司可以依据合同追究你擅离职守的赔偿责任,如“招聘广告费”、“入职培训费”等;你签了新东家,原单位追究起来可以强迫解约+赔偿,因为你在法律上还没解除原有的劳动关系(类似重婚);也会对转移档案、保险关系埋下隐患。
另外,出于职业素养考虑,应该适当予以配合。祝好运

回答4:

1、失去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2、没有解除合同的证明,那么下一家单位录用如要此证明,你有麻烦。
3、无法正常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如果有买社保的话)。
4、如你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那么公司还有权索赔。

回答5: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