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申请,请问公司可以在30天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4-11-07 15: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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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是公司和员工权利义务的关系,劳动法规只规定了义务,并没有约定权利怎么行使。
员工辞职,有义务提前30天提出,员工提出辞职后,就等于放弃了在这家公司继续服务的权利,权利的行使就转移到了单位一方,单位有权要求你上班到最后一天,也有权要求你立即办理手续走人,这个时候等于放弃了要求员工继续服务的权利,这是法律允许的。

反之也一样,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有义务提前30天通知员工,等于放弃了继续使用员工的权利,员工有权利继续工作到最后一天,也有权利选择放弃继续工作到30天的权利,选择立即走人。

所以国家规定,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单位辞退也必须提前30天。一方提出后,级丧失了自己的权利,另一方也可以选择放弃自己的权利,不用服务到最后一天。员工辞职和单位辞退后,都没有权利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了,只能等待对方的处理了。

所以,本问题的结论是,单位可以在30天内,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回答2:

可以的。
这个主要看你递交离职申请后,和单位协商的结果。
如果单位同意,你自己也愿意,这一个月内任何时间都可以办理离职手续。
1个月时最长时间。

回答3:

不可以。没递交前可以,递交后就不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