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院庭对要保留的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都包括哪些?

电视机、电脑、冰箱等都算吗?
2025-03-23 16:35:0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生活必需品:没有就不能生活的物品和物资。如:基本保障居住的房屋、床、桌椅、大米、油料、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没有电视机、电脑、电冰箱,不影响正常生活,只是降低了生活质量。因此,应不属于生活必需品。

当然,现在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了,电视机和冰箱应归入生活必需品。这还要看法院和执行庭的具体划分和操作。

回答2:

电视机、电脑、冰箱不属于生活必需品--以上均属于娱乐生活的奢侈品

必需品只能是衣服、简单的家具、柴米油盐酱醋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