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8年区财政局、农业局出台的蔬菜产业补贴资金使用办法,2008年蔬菜产业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城郊型蔬菜基地的东城、南城、西城、水江、南平,外向型蔬菜基地的大观、兴隆、鸣玉,加工型辣椒基地的中桥、骑龙、铁村,高山反季节蔬菜基地的金山,以及取得农业部无公害蔬菜基地认证的乡镇,对种植规模的100亩以上的蔬菜种植大户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亩,现已全部兑现给种植大户。对2009年的蔬菜产业补贴,目前正在研究之中。若您还有疑问,请向区农业局蔬菜办咨询,联系电话71420704。
具体请你咨询当地农业服务站,在网上问的一般也不准。
有补贴,具体情况,要去问问当地政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