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居处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购买自住居处的。应提交房子所在地房地产生意所已备案挂号的《商品房生意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子所有权证》、《房地产生意挂号证明书》)和购房(出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子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居处阅读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2、缔造自住居处的。居处在建的,提交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缔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缔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居处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居处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子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缔造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居处的。提交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子所有权证》、房子安全判定组织出具的《房子安全判定报告书》。
5、离休、退休的需提交离休、退休证。
6、员工完全丢掉劳作才调并与单位连续劳作合同的。提交与单位连续劳作联络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作才调判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间一项。与单位连续劳作联络但未完全丢掉劳作才调的,只能处理封存手续。
7、员工与单位连续劳作联络并收取《赋闲证》的。提交《赋闲证》及身份证等。
8、外市户口员工与单位连续劳作联络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去职务证明、身份证等。
9、作业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久居的。提交人事、劳作部分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处理部分出具的户口搬家证明、出境久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处理封存)。
10、归还因购买自住居处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告贷合同》、房管部分处理典当挂号证明(购买外市居处无典当挂号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11、归还因缔造、翻建、大修自住居处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告贷合同》、房管部分处理典当挂号证明(缔造、翻建、大修外市居处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12、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员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份额部份。外市户口员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
13、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员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逝世证明、法院宣告逝世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员工居处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员工居处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归入居处公积金增值收益。
14、员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日子保证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分出具的《市民最低日子保证方针保证金证》或《城乡居(村)民最低日子保证线保证证》。可每月提取员工居处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连续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15、员工家庭因突发事件构成严峻工业丢掉导致日子困难的。提交消防部分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补偿证明等。
16、员工自己、爱人及子女因严峻疾病构成家庭日子困难的。提交患者的特定门诊卡(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员工居处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跨过市低保规范。
大理啊,要是想提取,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