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地区的房产持有形式有哪些

2025-03-22 02: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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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美国加州地区的房产持有方式主要有四种,详细如下:

  1. 共同持有财产权 (Tenancy in Common)

除了夫妻及近亲以外,这是一般人最常持有房地产的方式,拥有财产权的人数可以是任何人数。

2. 联合持有财产权 (Joint Tenancy)

两人或两个以上可以平圴共同持有房地产的方式。此方式产权的持有人数可以是任何人数,也是美国夫妻之间最常用的一种持有方式。

3. 夫妻共有财产权 (Community Property)

加州是美国少数几个州中实行夫妻共有财产权制度的一个州,夫妻在婚姻期间任何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非任何一方的取得是由于赠与或遗产取得(该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是夫妻共有)。

4. 可由配偶继承的夫妻共有财产权 (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

此种产权持有方式仅限于夫妻,与以上所述夫妻共有财产权相同,但加上了如同联合持有财产权中的存活者取得权 (Right of Survivorship):不动产由夫妻共有,一方去世时,另外一方不需经遗产认定程序 (avoids probate) 依法即可取得全部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