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没有签订工作合同和第三方协议,并且档案托管在学校或者当地人才市场的,可以以应届生资格报考(注意是应届生资格),但不包括后面注明限2017年毕业的应届生的岗位。
按照国考公告里面应届生身份的界定是这样的:
1、 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 况来定)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 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2、“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3、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有部分考生在上学前,曾有过工作经历,也就是先上班,后上学的,这类应届毕业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