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刑法第45条规定,死刑用枪决的方法执行。而1997年修订的刑法没有规定死刑的执行方法。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第2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45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执行,具体程序,依照有关规定;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的死刑执行方法除了枪决和注射外,还包括其他的执行方法。一般认为,其他的死刑执行方法只能是比枪决、注射更加人道、科学、文明的方法。但是到目前为止,司法实践中还没有出现使用第三种方法执行死刑的案例。
我国死刑执行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枪决,一种是注射。枪决比较普遍。而注射则成本相对较高。
注射死刑,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通常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钾溶液)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这主要是用于死刑执行,但也可能在安乐死和自杀中。它通常先让被注射者丧失意识,然后停止其呼吸和心跳。
目前还是以枪毙为主,同时在逐步采取注射方法,就是打毒针.不过打毒针还不是太普及,"有身份"的人才用得上.
我很好奇死刑是什么样的,求解答?
可能是枪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