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往看守所通过邮政汇款方式给亲人汇钱吗?

亲人关在外地,太远了,能不能汇款过去啊,能写信吗?
2024-10-27 22:47:1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是看守所基于当地情况是可以给钱的,但钱应该不到其本人手上,看守所会将钱当作加菜或其他用途扣除,信是完全可以寄的。

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


扩展资料

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时,应当把财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征和牌号写清楚,并由人犯签名捺印。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执,一份连同财物一起保存。  

人犯在羁押期间确实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财物的,应当经过看守所所长批准。人犯领取财物时,应当出具字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邮政汇款

回答2:

能往看守所通过邮政汇款方式给亲人汇钱,可以汇款,可以写信。汇款写清楚谁收,但现金在押人员见不到,由看守所代为保管,记在收款人的账上,由收款人自行消费(当然是限于看守所内部提供的日用品、食品等)。

写信不能涉及案情,除此之外,都可以。当然,信件内容如果有可能影响到在押人员情绪巨大变化的话,在押人员还是看不到,这也是看守所内部管理的一个方面。可以写些安慰在押人员的内容,或是对一些个人事物的安排之类的。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看守所在被羁押人出所的时候,要进行出所登记,在《收押人犯登记表》里写明出所凭证、时间和所去地点。

被羁押人出所时,当面点清发还代为保存的财物,由本人在《财物保管登记表》(存根)上签字捺印,并收回其存留的《财物保管登记表》。

第五十五条对出所的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防止给其他在押人犯带出信件和物品。

回答3:

  给在看守所羁押的人员存钱,可以到看守所服务窗口办理。如果是外地的,也可以通过邮局汇款,管教民警会帮助办理取钱上账相关事项。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 看守所在被羁押人出所的时候,要进行出所登记,在《收押人犯登记表》里写明出所凭证、时间和所去地点。
  被羁押人出所时,当面点清发还代为保存的财物,由本人在《财物保管登记表》(存根)上签字捺印,并收回其存留的《财物保管登记表》。
  第五十五条 对出所的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防止给其他在押人犯带出信件和物品。

回答4:

可以汇款,可以写信。
1.汇款写清楚谁收,但现金在押人员见不到,由看守所代为保管,记在收款人的帐上,由收款人自行消费(当然是限于看守所内部提供的日用品、食品等)。
2.写信不能涉及案情,除此之外,都可以。当然,信件内容如果有可能影响到在押人员情绪巨大变化的话,在押人员还是看不到,这也是看守所内部管理的一个方面。可以写些安慰在押人员的内容,或是对一些个人事物的安排之类的。

回答5:

如果是看守所基于当地情况是可以给钱的,但钱应该不到其本人手上,看守所会将钱当作加菜或其他用途扣除,信是完全可以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