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处对象名义让对方贷款分期买手机欠了一万多属于诈骗吗?

以处对象名义让对方贷款分期买手机欠了一万多属于诈骗吗?
2025-03-24 08:08:5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以处对象名义让对方贷款分期买手机欠了一万多,一般不构成诈骗罪,可以找对方将手机要回,如果是自己主动赠与,对方可以不给,应当吸取教训。

回答2:

属于诈骗

回答3:

看情况了,如果处的时间超过一个月不算吧,

回答4:

这个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