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大规程指的是:《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特点 (1) 强制性。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要视情节或后果给予经济和行政处分。对造成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者,要进一步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追究行政责任(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2) 科学性。《煤矿安全规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经验总结或血的教训,都是以科学实验为依据,科学和准确地对煤矿的各种行为作出了规定。 (3) 规范性。《煤矿安全规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在煤种特定条件下可以普遍适用的行为规则,安明确规定了煤矿生产建设中哪些行为被禁止,哪些行为被允许。 (4)稳定性。《煤矿安全规程》一旦颁布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在一段时间内有相对的稳定性。经应用一段时间后,经过一定程序由国务院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负责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