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定义的社会主义,其经济基础是公有制,它是要消灭私有制的社会制度。有人也就推论出,公有制范围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就越是社会主义,就越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实际上这是对马克思学说的误解。马克思定义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的公有制。而不是在落后生产力基础上搞的公有制。那种在落后生产力基础上,消灭私有制,属于超前消灭私有制,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这是历史事实证明了的。我国改革开放前后的历史事实也证明了这个结论。
当然不是!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只有适应了生产力才能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就是党急于求成,以为“公有制范围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就越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做出的错误决策,而这些给中国带来了深远的灾难
你明白了吧
不是,我国现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题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
同时根据唯物辩证法来看,任何事物都是辨证的,过度都是不好的
公有制程度过高不利于促进生产积极性
并且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符合市场规律
不利于中国走向世界
不利于促进经济全球化
朝鲜就是个很好的例子